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

天天题库2019-12-17  0

问题 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考点】占有【详解】丙只有基于借用关系有权占有甲的自行车,其占有乙的自行车,构成无权占有,所以,A选项正确。丙虽属于无权占有,但在甲告知其骑错车之前,其误认为自己骑的是甲的自行车,不知自己无权占有,属于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依《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对于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所以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都属于无权占有,原合法的有权占有人乙,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构成恶意占有,对自行车的毁损,丙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陷阱】在本题中,一定要正确适用《物权法》与《侵权责任法》规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按该规定,丙将车放在商店楼下,自行车系因墙体倒塌而毁损,丙并无过错,表面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按《物权法》第242条的规定,丙因恶意占有而应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qiW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