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自2011年11月成立以后,甲公司内部管理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长年亏损,公司现有资金严重不足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2018年5月8日,债...

admin2020-12-24  31

问题 甲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自2011年11月成立以后,甲公司内部管理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长年亏损,公司现有资金严重不足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2018年5月8日,债权人乙公司向A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认为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无须进行破产。2018年5月15日,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该法院指定戊律师事务所作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戊律师事务所曾于2013年担任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于2014年卸任。经破产管理人核实,发现如下情况:
(1)甲公司为了送货方便,租用庚公司一辆货车,破产受理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2)甲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27人,至今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截至2018年4月,甲公司尚欠乙公司3000万元、丙公司和丁公司各2000万元无法偿还。
(3)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向B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偿还2000万元借款。B人民法院当日受理丁公司的起诉,该案目前尚未审结。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送货用的货车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 并说明理由。
(3)戊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资格担任管理人 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职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是否有权申报债权 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丁公司诉甲公司的债务纠纷,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甲公司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虽资产大于负债,但公司现有资金严重不足已无力清偿债务,具备破产原因,故甲公司的异议不成立。 (2)甲公司租用的货车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根据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3)戊律师事务所有资格担任管理人。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不得担任破产企业的管理人。(4)甲公司职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必申报。根据规定,职工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5)人民法院应当中止丁公司与甲公司的债务纠纷案件的审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89K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