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拖欠乙材料商货款,甲以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银行为

书海库2020-05-20  38

问题 甲建筑公司拖欠乙材料商货款,甲以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银行为甲的债务出具了保函。三方未约定担保顺序,后甲不能偿还债务,乙的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是(  )。A.可直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B.不能要求甲和丙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应先行使抵押权D.可以同时行使抵押权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C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6jFp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