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目考查机械制造企业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某县城一大型外商投资的机械制造企业2019年自行核算...

admin2020-12-24  30

问题 本题目考查机械制造企业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某县城一大型外商投资的机械制造企业2019年自行核算的销售(营业)收入8000万元,销售(营业)成本4000万元,税金及附加500万元,期间费用3300万元,其他支出合计200万元,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0。某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2月对其进行年终审计时发现如下情况:(1)2019年2月企业受赠一台新的生产设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投入使用,相关合同单证证明其市场价15万元(含增值税),该企业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并将其价值在当年一次性列入成本费用扣除;
(2)该企业当年核算的投资损失为10万元,系企业以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的亏损,影响了该投资企业的所得;
(3)该企业管理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
(4)该企业销售费用中包含广告费1250万元;
(5)该企业将12月销售产品取得的现金23.73万元(含税)漏记收入及税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该企业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生产设备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算;②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③年终审计时,发现该企业当年有3个月的账簿未用中文而采用英文记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当年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投资损失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该企业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该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6)根据征管法有关规定说明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应受的处罚。

选项

答案

解析(1)①受赠设备金额15万元应在当年计入企业应税收入,而不能计入资本公积,应调增会计利润15万元。 由于是受赠取得的设备,不是购进的,也不是自建的,所以不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2月投入使用,应自3月起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在当年应计提折旧=15×(1-5%)÷(10×12)×10=1.19(万元) 应调增会计利润=15-1.19=13.81(万元) ②补记销售收入=23.73÷(1+13%)=21(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21×13%=2.73(万元)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73×(5%+3%+2%)=0.27(万元) 漏记收入及税费应调增会计利润=21-0.27=20.73(万元) 会计利润总额=15+13.81+20.73=49.54(万元)(2)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少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0×60%=36(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8000+2)×5‰=40.11(万元) 36万元<40.11万元 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36=24(万元) (4)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2)×15%=1203.15(万元) 该企业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50-1203.15=46.85(万元)(5)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9.54+10+24+46.85=130.3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30.39×25%=32.60(万元) (6)企业应补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缴纳相应税种的滞纳金和罚款。 该企业有3个月未使用中文记账属于“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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